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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明集乡鞠家村灌溉及配套泵站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24 09:08 工程招标

利津县明集乡鞠家村灌溉及配套泵站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L2026-067

项目名称:利津县明集乡鞠家村灌溉及配套泵站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1275.03元

最高限价:541275.03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需具有近一年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30日,每天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东营市。

(三)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将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及保险证明】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二份在公告期限内到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四)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东营市。

五、开启

(一)开启时间:2026年10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启地点:东营市。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