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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川西气田危险废弃物外委处置项目(2026年度)招标公告

2026-09-22 14:20 工程招标

川西气田危险废弃物外委处置项目(2026年度)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川西气田危险废弃物外委处置项目(2026年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2.1715万元,招标人为中石化川西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川西气田危险废弃物外委处置项目(2026年度)。2.2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3服务期3年,项目实行“1+1+1”年度签订合同模式,年度服务期65日历天。(在执行一年后,业务主管部门对承包方进行合同履约年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履约评价得分900分及以上为合格)确定是否另行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履约评价未达到合格的(履约评价得分800分-900分),业务主管部门有权要求承包方整改,整改期限为1个月,承包方拒绝整改或瑕疵整改的,业务主管部门有权不予承包方续签合同。基于合同连续性考虑,年度履约评价可适度提前。)4招标范围:川西气田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加氢还原废催化剂、废有机溶剂、化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含油污泥、油基岩屑等危险废弃物进行合规处置(综合利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川西气田危险废弃物外委处置项目(2026年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川西气田危险废弃物外委处置项目(2026年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等级要求:

1.1、资质和业绩条件:

1.1.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持有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废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危废处置类别应至少包括HW06(900-404-06、900-405-06)、HW08(900-210-08、900-217-08、072-001-08)、HW49(900-047-49)、HW50(251-016-50)。

1.2、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项目开具的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确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是指: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的项目业绩)。

2主要人员要求:

2.1.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具有1个及以上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须提供项目合同,合同无法体现其任职经历的还需提供业主方盖章的证明文件。

业主方盖章的证明文件。

2.2.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2.3.驾驶人员:应注册于投标人本公司或协议中的第三方运输公司,具有A2及以上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龄5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63周岁、身体健康无职业病(要求不少于3人)。

2.4.随车押运员:应注册于本公司或协议中的第三方运输公司,提供相应的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押运从业资格证书(押运员数量≥拟投入运输车辆数量)。

(注以上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或协议中的第三方运输公司人员。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投标人或协议中的第三方运输公司为其购买社保的缴费证明。)

4.投入设施设备要求·本项目运输车辆不少于2辆,需提供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废物),所有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行车记录仪、随车灭火器等安全环保设施配备(非自有车辆还须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危废运输合同及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废物)。具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危险废弃物专用包装。

5.投标人经核准的HW08(072-001-08)年度经营规模余量在2000吨(含)及以上(投标人须附承诺书)。

6.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事件(若没有证明材料的可用承诺形式提交证明,承诺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写明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因承诺真实性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1年(2025年)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只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若没有审计报告的,可用公司财务报表代替,投标人应附有无审计报告的明确说明并对财务报表真实性负责,因财务报表真实性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招标公告中要求的900-210-08、900-217-08、072-001-08代码《危废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

联系人:李工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