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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潼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6-09-21 17:16 服务招标

【公告】潼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潼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9.11万元,招标人为惠州仲 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潼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潼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 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1日14时30分到2026年09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售价:¥3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

七、其他

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潼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 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2026HZBXZKO9095

(二)招标项目内容简介:

1.项目名称:潼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项目

2.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691,100.00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采购标的:潼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项目

(3)数量(单位):1(项)

(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务院农普办验收后。具体时间,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协商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投标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 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时间: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0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天)

开评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下午15:00开始

地点:惠州市

(六)磋商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78 1202 4136

电子邮件:zxhycg7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