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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胸科医院支付结算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11-08 货物招标

天津市胸科医院支付结算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YNSJ-2026-F-13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胸科医院支付结算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胸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胸科医院支付结算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胸科医院支付结算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胸科医院支付结算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

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 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1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元,一经售 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