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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时尚设计学院重点领域专业群建设与实践教学条件提升项目6-操作台及家具招标公告

2026-09-24 08:51 货物招标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时尚设计学院重点领域专业群建设与实践教学条件提升项目6-操作台及家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LH20260920ZB00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时尚设计学院重点领域专业群建设与实践教学条件提升项目6-操作台及家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2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时尚设计学院重点领域专业群建设与实践教学条件提升项目6-操作台及家具,并完成相关安装及调试工

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一招标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时尚设计学院重点领域专业群建设与实践教学条件提升项目6-操作台及家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时尚设计学院重点领域专业群建设与实践教学条件提升项目6-操作台及家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 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 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 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投标人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 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4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08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